关于“延长上海市液晶、等离子电视机保外
维修服务价格试行期”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切实贯彻《上海市家用电器维修价格行为规则》,进一步规范上海平板电视机的维修价格,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和上海家用电器行业协会于2007年联合发布了《上海市液晶、等离子电视机保外维修服务价格》。该市场指导价格自2007年6月试行以来,得到了市场的好评和会员企业的支持,对规范上海平板电视市场的维修价格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考虑到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消费者和企业等各方面的情况,经研究决定并报市物价局备案,延长“上海市液晶、等离子电视机保外维修服务价格”的试用期至2008年6月底。届时,行业协会将再根据市场反映和试行情况另作修订。
上海交电家电商业行业协会
上海电子产品维修服务协会
上海家用电器待业协会
200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