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发布《上海市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规〔2024〕10号),以及市商务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发布《上海市加力支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消费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商规〔2024〕11号),家电补贴采用支付立减方式补贴消费者,补贴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分别负担。为缓解企业垫付资金压力,经会商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拟于2024年10月中旬至12月下旬期间,分批次按照企业垫资额80%比例拨付资金,至12月31日政策结束后,经审计机构审核清算,按程序拨付剩余资金。
首批拨付资金的交易时间为9月7日-10月7日,经企业申请、协会汇总、收单机构初审、委党组会议审议,拨付资金总额158,611,753.27元。现将拟拨付资金的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1日
联系机构: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联系电话:23110673
信访电话:23110499
传真:62751572
投诉网址:http://sww.sh.gov.cn
附件:第一批拨付资金企业表(2024年9月7日-10月7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2024年10月18日
来源:上海市商务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