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政策法规
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2023-01-10
1489
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