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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频空调能效标准送审稿月底完成

2016-05-23 2603

       变频空调能效标准送审稿月底完成

  2004.10.16—18日上海变速(变频)空调能效标准起草工作小组韩建华、童杏生、史剑春、潘培忠、杨来坡、陈国平、王忠伟、叶峻、向达等一行十一人在浙江绍兴召开第五次专家会议。市经委节能环保处陈振千处长到会,并就空调节能和推广标准的工作传达了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和工作步署。
  经过深入细致的讨论,代表们就下列事项达成共识:
  1. 重新调整了能效比等级的限值。<4500W冷量的一级能效等级调整为≥5.0W/W,体现了上海地方标准的先进性和前瞻性,确保了各档季节能效比平均高出定速空调能效比30%上下,有利于吸引顾客,有利于空调行业向省能、高效的方向科学健康发展,同时根据国内压缩机的实际情况, >4500W的另二档次产品季节能效比也予以适度调高。
  2. 会议决定:根据代表的修改意见,修改后的标准征求意见稿于10月20日向相关各方再次征求意见。各方于一周之内反馈意见,予以整理后在10月底作成送审稿,供审批会审阅。
  3. 建议审批会在11月中旬进行。修改后的审批稿由市技监局在12月中旬批准发布,以确保该标准在2005年3月1日与定速房间空调器能效标识同期实行。
  4. 该标准的配套规则,如《变速(变频)房间空调器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和相关标识,将参照国家能效标识相关规定,结合上海地方标准执行的具体情况,另行起草后再次讨论。